租房子可能是大多数在外打拼的年轻人的选择。但是在租房期间,房子被房东卖了,我们就要流落街头了吗?不!我们仍然可以继续居住!
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主要卖房子应当提前30天通知承租人,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,除非房主将房屋出售给其亲属。
但如果房主没有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,作为承租人可以主张自己合法利益受侵害为由,可以得到一定补偿。
另外你作为租房者,就算原房主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,你仍然可以基于与原房主的租赁合同继续承租,但是你与原房主是口头方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,房屋产权转移后,新房主是可以在提前同意的情况下与你解除租赁关系。
法律规定“买卖不破租赁”,所以房东在租赁合同期内把房子卖了,不影响你继续租房,你可以和新房东重新签署一份租赁协议。
如果对方不同意续租,你可以找原房东赔偿,如果原房东不赔,你就不用退租,也不用理睬新房东。如果新房东擅自进入你的住处,让你强制搬走或者让别人进屋装修,你可以报警。
如果双方之前没签合同,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,视为不定期租赁,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,但房东应该给予租客合理期限搬走,具体是多久可以双方协商。
法律依据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二十五条: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,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。
也就是说你可以一直租赁到合同期满,即便房东卖房,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承租人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,在原合同期限内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。
所以说啊,如果在租房合同有效期内,房东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为由,要求你搬走,你就可以以“买卖不破租赁”来要求继续居住。当然了,您也可以要求房东给你经济补偿比如违约金、搬家的费用、误工费等损失。
在异乡打拼总会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,我们学习这些法律知识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让自己不受伤害。